2025-03-21 19:29:20 | 育藤网
清代学额,简单一点讲是指童子试(院试)录取的府州县生员(俗称“秀才”)的名额。清代科举制度基本沿明制,但是吸取明代的教训,对学额制度进行改革。它对各级学校每一科录取的新生实施限额。考生没有取得功名之前称为“童生”,考生入学后称“生员”。生员分为廪膳生员、增广生员和附学生员,廪生、增生是岁科两试中按名取前列者,每月有廪膳费,刚录取入学的生员称附生。
中国古代学额制度是政治资源空间配置的重要载体。学额的分配实质上是国家资源和权力在基层的分配。清代“科举必由学校”,然入学有定额,即学额所限。正因如此,在清代,学额堪称第一等重要的社会资源,成为各地、各方争夺的目标。秀才是清代基层绅士的主力,入学,成为秀才(生员)是获得进身和入仕的第一道门槛,意味着摆脱了“民”的身份,拥有一系列的政治、经济特权。 育藤网
顺治九年,各地学宫立卧碑文:“朝廷建立学校,选取生员,免其丁粮,厚以廪膳,设学院、学道、学官以教之,各衙门官以礼相待。”康熙九年,礼部题准给予生员一些优恤政治待遇:“生员如果犯事情重,地方官先学政,俟黜革后治以应得之罪。若事讼小事,发学责惩,不得视同齐民,一律扑责。”
清朝的最后一位科举人钟毓龙谓:“秀才对长官,别于平民者三事:一、但须长揖,不必下跪。二、自称生员,不称小底。见知县称父台,见知府称公祖,不称老爷、大老爷。三、非先咨请斥革,即犯法亦不能用刑。”虽然生员见知县、知府可以不称老爷,但平民百姓却必须称生员为“老爷”,所谓“举贡生监,无不老爷”。成了生员就意味着步入绅士阶层。同时,若进一步参加科考,中了举人,则进入官绅阵营。举人之出路,自以得中进士为正途。若会试屡屡不中,则尚有两出路,谚所谓“头顶知县,脚踏教官”。
正因为如此,众多士人耗尽毕生精力也要入学。据张仲礼统计分析,19世纪平均一个县的童生数要略高于1000人而学额却只有区区几十。
学额的重要性已如上述,清 *** 对于各府州县学的定额原则,在《学政全书》、《会典事例》等政书中只有简单的一句话:“顺治四年,定各省儒学,视人文多寡,分为大、中、小学。”商衍鎏先生结合自己科场切身经历写成的《清代科举考试述录》一书则加上了钱粮丁口,称:“每县学额,按文风高下,钱粮丁口多寡以为差,分为大、中、小学”, 并在《序例》中说清代科举制度“多承明制”。清人福格亦曰“按其地文风盛薄而定”,并谓“考此制准乎明季之法”。文风高下的内涵除了指中举、中进士人数,还包括应考童生人数,钱粮丁口则指地方的人口和所交赋税。
清代对学额的厘定始于顺治四年。据嘉庆《钦定学政全书》载,该年“定直隶、各省儒学,视人文多寡,分大、中、小学;取进童生,大学四十名,中学三十名,小学二十名”。同时还确定廪膳、增广生员的数量:“直省各学廪膳生员,府学四十名,州学三十名,县学二十名,卫学十名,增广生员名数同。”当时清廷入关不久,百废待兴,这一额度可能有点过于优待,因而仅过10年便对此做出了调整:“顺治十五年题准,直省取进童生,大府二十名,大州县十五名,小学或四名或五名”。但这次调整似乎又有点过于苛刻,尤其是对低端的学校,于是12年之后做了第二次调整:“康熙九年题准,各直省取进童生,大府州县仍旧,中学十二名,小学或八名或七名”。这次调整虽然只针对小学,但其额度增幅较大,对于提升文化的普遍水准显然是十分有益的。
康熙的这次调整看来还是比较有成效的,直到半个世纪之后雍正才又重新调整:“雍正二年奉上谕:我圣祖仁皇帝寿考作人,六十年来,山陬海蹋莫不家弦户诵,直省应试童子人多额少,有垂老不获一衿者。其令督抚、学政会核人文最盛之州县,题请小学改为中学,中学改为大学,大学照府学额取录”。此后,清代各府州县学额等级总例没有变化。
此表反映的是全国总体的情形,就长江三角洲地区而论,上述总例基本上不起太大的作用。正如李世愉先生所言:“由于各地文化事业发展极不平衡,因此,实际上的学额在某些地区还是有差异的。”乾隆《江南通志》记载,“国朝顺治五年定额,府学六十名。”不仅府学,顺治五年江南各州县的入学额例也与上述全国总例有所不同。乾隆《江南通志》载“大学四十名,中学二十五名,小学十二名”,中、小学均较全国总例稍低。
而当顺治十五年全国学额大幅下调之际,江南一带明显表现出了较高的相对水平。乾隆《江南通志》载,该年“定额府学二十名,大学十五名,中学十二名,小学八名”。与全国总例相比,府学、大学、中学相同,而小学高出接近翻倍。不言而喻,就学校数量而言,各类学校中为数最多的正是小学。江南一带学额总量之偏高可想而知。康熙九年全国学额总例稍有反弹,唯一的变化正是将小学由4-5名提高到7-8名,亦即以江南此前的水平作为全国通例。
康熙二十八年,在全国学额总例并无变动的情况下,江浙的学额再次上浮。据《钦定学政全书》所载,该年奉上谕“江浙人文繁盛,增广入学额数”,结果议准“小学十二名,中学十六名,大学二十名,府学二十五名”。这一调整等于已经将半个世纪后的学额上调幅度提前兑现了一半。而后来那次学额上浮,并非全国整齐划一,其适用范围只是“人文最盛之地”;从乾隆《江南通志》的记载可见,这一带正是该政策的实施地区。
不过,需要注意的是,“总例”、“通例”只是一个政策性的平台,并不是决定学额实际的唯一因素。在这一基础上,还有两种措施可以导致学额的增广。其一是恩广,即每当朝廷有大典或喜事,由皇上下恩诏临时增广一定的学额。另一是捐广,即当国家危困、需财孔急之际,往往通过开捐的手段让地方输财以增广学额,特别是平定三藩之乱和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大规模的捐广学额。
学额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,又是 *** 控制地方社会的有效手段,要提高取额等级十分困难。整个清代,除制度性的普调外,极少地方能提高取额等级。与此同时,不提高学校等级,仅增加学额少许,也绝非易事。然增广学额是各地的普遍愿望,只要有机会,如辖境调整、户籍变更之类,各地都会充分利用,务求增广。
育藤网(https://www.yutenghuanwei.com)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古代的“异地高考”:白居易曾跑到安徽参加科考的相关内容。
有些高考生不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高考,而是到另一个地域去高考,被称为异地高考。当今的异地高考,一方面是为了解决城市新移民的子女升学障碍;另一方面还指向高考录取公平问题,因为异地高考可能会有低分录取的优势。
其实,异地高考并非当今的产物,幅员辽阔的中国在古代就有了“异地高考”。
从隋唐起,以科举制取代察举制,给了平民更多上升的机会。然而,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平衡,首都即京兆府(长安)录取的名额大大高于其他地区。在唐代,国家级考试不分地区录取;地方考试按州的大小选拔考生,一般州的名额为两三人,而长安每次都多达数十人,甚至有时超过百人。这在柳宗元的《送辛生下第序略》可见:“京兆尹岁贡秀才,常与百郡相抗。”
宋代也有录取名额严重失衡的问题。唐宋八大家之一的欧阳修在写给皇帝的信中说:“东南州进士取解者,东南州军进士取解者,两三千人处只解二三十人,是百人取一人。
西北州军取解至多处不过百人,而所解至十余人,是十人取一人。”意思是录取率低的州100:1,录取率高的州10:1。比例之悬殊,令人惊诧。
在录取比例悬殊的地域中,京城一直扮演着“低分洼地”的角色。以嘉佑五年(1060年)为例,首都开封府的解额(通过地方考试选拔参加国家考试考生的名额叫“解额”)是266人,而陕西只有123人,广东只有84人;而且,国子监108人的解额,并不算在开封府内。
国子监加开封府的考生,在国考中登科的人数,占到全部考生的一半左右。
在清代,顺天府(北京)的举人名额也一直是全国最高的,同治元年(1862年)顺天府的名额是185人,文化大省浙江只有152人,广东省为102人。
京城的录取名额,超过任何一个大省,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科举制终结。
正因为如此,有些考生就动起了异地考试的脑筋,冒天下之大不韪,到录取名额多的地方参加考试,以增加录取的机会,从而走上仕途改变人生命运。
但是,古代参加异地考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在唐代,法律规定,参加科举考试的所有考生,必须要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考。
因此,异地考试只能“暗箱操作”,不被他人所知道。如中唐着名乐天派诗人白居易就是异地考试的一员。白居易的祖籍在陕西,后来迁到陕西省渭南县下邦镇。
按道理,白居易参加考试应在渭南县,但是却在安徽宣城参加考试。为何白居易要冒犯法的风险?因为安徽的录取率要比陕西高。
在古代,也有违规异地高考不用受处罚者,用现在眼光来看,大概可以算作“开后门”。唐代大诗人王维籍贯在蒲州(今山西省永济市),而他却在录取率最高的京兆府参加科举考试。原因是他具有弹琵琶才艺,在一次偶然展现才艺的时候,令某公主陶醉。公主出面疏通关系,终于使王维能够如愿以偿“光明正大”地参加异地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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